关键时间轴区段为示意,非等比
递交窗口OPT 到期前 90 天内
第 1–12 个月第 12 个月交 I-983 自评
第 13–24 个月第 24 个月再交一次自评
到期前H-1B 没中就要有接续方案
OPT 将满延期开始+12 个月+24 个月
⏱ 失业钟涨到累计 150 天——含首年 OPT 已用掉的天数
四个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
| # | 条件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1 | 学位在 STEM 清单上 | 由学位的 CIP 代码决定,须在 DHS 公布的 STEM 指定专业清单内。🔴 选专业时就要确认,毕业后无法补救 |
| 2 | 雇主已加入 E-Verify | 且保持 good standing,有真实 EIN |
| 3 | 提交 Form I-983 培训计划 | 学习目标、监督方式、与学位的关联;需 supervisor 签字,并在第 12、24 个月提交自评 |
| 4 | 真实雇佣关系 | 必须存在 bona fide employer-employee relationship——有人能监督、评估、必要时解雇你 |
申请须在 OPT 到期前 90 天内递交。
🛑 明文禁止自雇
STEM OPT 规则中明确排除 self-employment,理由是自雇无法形成真实的雇主-雇员监督关系。
在初创或自有公司工作,要核对真实雇佣关系、培训资源、报酬及 I-983 的签署和监督安排。设立董事会或指定 supervisor 本身不证明合规:
这套架构是「降低风险」,不是「消除风险」。
具体的难点:
- 签署 I-983 的 supervisor 不能是你自己,且必须真的有能力评估你的工作
- 雇主必须实际履行培训、监督、评价和申报义务,不能只是纸面安排
- 股权、表决权与实际控制关系需要逐案评估,不能用某个持股比例代替完整的雇佣与培训审查
- 一旦被认定不合规,后果是身份追溯性失效——不只这两年白费,还会影响后续所有申请
如需调整治理结构,应由律师结合公司文件与实际运营评估;不要把稀释股份或设立独立董事会当作统一法定要求或资格保证。
🔴 这是全线唯一一个连许多移民律师都会建议绕开的节点。 若要走,必须由持牌律师逐条设计并出具书面意见,不能照抄模板。
⏱ 失业钟涨到 150 天
进入 STEM OPT 后,失业上限从 90 天提高到累计 150 天——注意是含首年 OPT 已用掉的天数,不是重新计算。
申报义务比 OPT 更重
| 频率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每 6 个月 | validation report,确认就业与住址仍然有效 |
| 10 天内 | 雇主、住址、工作内容的实质变更 |
| 第 12、24 个月 | I-983 自我评估,须 supervisor 签字 |
漏报同样影响身份,而且这些是有明确时点的义务,很容易忘。设日历提醒。
另一条衔接路径:H-1B
OPT/STEM OPT 可能覆盖多个 H-1B 年度注册窗口,但不保证固定三次机会。FY2027 起采用工资等级加权筛选,仍须有合资格雇主和真实专业职位。
中选后还须递交、获批并生效,才能按 H-1B 的条件工作。H-1B 的 beneficiary-owner 规则与 STEM OPT 不同,不能相互套用;转换身份也不会补救此前的不合规工作。
评估雇主、工资、申请方式及费用,并准备未中选的后续方案。特定境外入境情形还涉及新的付款与限制公告,不能视为“零成本保险”。
详见 H-1B 专业工作签证。
D/S 状态提示(2026-09-21):固定停留期新规已被法院暂缓生效,见当前规则状态。